摘要:
【保姆摔骨折起诉雇主,法院如何判决?】住家保姆朱阿姨在雇主尤女士家中儿童房摔骨折,认为是因为儿童房垫子滑和禁止穿拖鞋导致。法院认为朱阿姨因自身疏忽大意受伤,雇主尤女士无过错,但愿意人道补偿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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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住家保姆朱阿姨在尤女士家中的儿童房整理衣物时,不小心摔倒骨折了。朱阿姨认为,儿童房的皮革垫子既滑又厚,再加上尤女士不允许穿拖鞋,导致她在光脚穿袜子时跌倒受伤。于是,她将尤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3万多元。
尤女士辩称,朱阿姨的工作环境并不存在危险。她解释说,儿童房没有易摔倒、磕碰的障碍物,地板也不是滑的,朱阿姨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才会摔倒,她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但愿意人道补偿4500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朱阿姨在整理衣物时不慎摔倒,并且没有头晕头痛等病症,因此她连续工作三四天过度劳累导致摔倒的说法不成立。儿童房的环境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没有安全隐患。而且朱阿姨在尤女士家工作了八个月,理应熟悉环境,但她未尽到谨慎义务,导致摔倒受伤,自己有重大过错。最终,法院判定尤女士无需赔偿朱阿姨3万多元的损失请求,但允许尤女士人道补偿朱阿姨4500元。
小编点评:这个案件让我们思考雇主和保姆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保姆摔倒并非完全雇主的过错。法院的判决显示,保姆作为专业家政服务人员,需对自己的工作环境和行为负责。而雇主尤女士在保姆摔倒后愿意提供人道补偿,也体现了一定的责任感和善意。这个案例给家庭雇佣关系中的双方都敲响了警钟:雇主要提供尽可能安全的工作环境,保姆也要注意自己的工作安全。每个人都需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付出更多的注意力和责任心,避免类似的意外发生。对于类似的情况,建议雇主和保姆在雇佣关系开始前明确工作环境和要求,防患于未然。而对于法律条款和责任划分,也应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和认知,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