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租赁
门面房经营熟食店,由于
装修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经营,合同解除引发的一系列纠纷。法院最终判决
房产中介公司返还
中介费并承担部分赔偿。本文将详细解析案件并提供律师建议,帮助租客在类似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

林某本打算租下奉贤区某处门面房,开一家熟食店。看房时,他向房产中介高某提出需要砸墙才能进行装修,并得到对方的口头答应。于是,林某与房东卫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装修要按照规定进行,不得改动主体结构。随后,林某支付了半年房租67,500元、押金20,000元以及中介费10,000元。然而,当林某准备开始装修时,城管部门却告知他不准砸墙,这让他无法正常经营。
林某多次尝试与房东和中介协商解除合同,但对方故意拖延。最终,在通知案外人解除合同并收房后,林某和房东卫某达成一致,由卫某退还33,750元。林某因此损失53,750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中介高某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房产中介曾口头同意砸墙装修,但房东并不知情,且合同明确规定不得改动主体结构。最终法院判决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中介费10,000元,并赔偿损失20,000元。
本案的主要争议在于租客与中介及房东在装修问题上的沟通不畅,导致租客无法实现经营目的。对租客来说,在签订合同前务必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装修、使用的具体规定。如需变动主体结构,需事先获得书面同意,以免后续产生纠纷。此外,若遇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拖延而造成额外损失。
律师建议,类似情况发生时,无论对方是否同意解除合同,租客应果断提出解除合同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房东,建议使用EMS快递寄送通知,并及时完成交房。如果房东不肯现场收房,可以将房屋钥匙寄还房东,通知其查验房屋。若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交房完成。若协商不成,租客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