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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明确出租屋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北京晚报  2012-05-10 17:05

[摘要] 一个40平方米的房间,打着隔断,住着五六口人的混乱合租房,很快就将成为违规房源。昨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首次明确出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讲述

伸手能摸到隔壁家窗户

昌平回龙观的史各庄村,是北京著名的出租屋混杂之地,在“村”里住了1年多的外地租客史楠说:“村里10万人中,至少2/3都是租住在此的年轻人,每天早上在生命科学园站坐地铁,都是呼啦啦挤着上去的。”

史各庄村的出租房,多是村民自建的四五层小楼房,每层里一间一间的“小格”,离地铁近的小楼,一层能有20间,每间的建筑面积也就10平方米上下;离地铁远的小楼稍微大点,一层15间,每间能有15平方米。

“我因为搬来得早,找的是15平方米的‘大间’,摆上一张床、衣柜、电脑桌,基本就没什么空地了。”史楠说:“我认识两个女孩,合租在10平方米的小间,转个身都困难。”史楠告诉记者,靠近地铁的一段,由于楼和楼之间盖得太过密集,“伸出手就能摸到隔壁家的窗户”。

“城区里的合租房,八九百只能租个隔断。史各庄条件虽不太好,但至少每个人能在这里找到点独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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