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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布商品房明码实价细则 新房二手房需"一房一价"

北京商报  2011-04-27 16:22

[摘要] 下月起,北京本地销售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以及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将正式执行明码实价,与之相对应的是开发商、中介机构应在销售场所张贴公布的明细,并需要提供价格手册。”杨红旭表示,相比于商品房明码实价而言,在二手房监管层面政府部门更应从规范交易秩序方面着手。

开发商申报暗提10% 一房一价遭遇“潜规则” 

一房一价早有多地实施,缘何收效甚微却又被重申且推广?近日,一位地产开发企业人士再曝明码标价下的“潜规则”游戏。他对本报透露,有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私下通气开发商在申报房价时可按5%~10%等不同幅度微涨。

记者近日在某论坛现场和多位开发商、业内人士交流时,大家也从不同侧面证实了这个“潜规则”。而在记者随后从北京建设网公开信息随机抽取的楼盘调查中,也发现这种浮动空间的存在。

对于“潜规则”的存在,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在业内一直是心照不宣的秘密。另外,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的默契,很大程度在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以及房价涉及多条产业链利益。一房一价可以规范部分随意哄抬房价的市场行为,却并非根治高房价的处方。

明码标价下的“潜规则”

国家发改委重申一房一价的规定却未能避开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潜规则”。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称: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包括二手房)进行明码标价,即“一套一标”。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就在此规定发出不久,上述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相关部门已于此前私下跟开发商通气,可在申报房价时按5%~10%的幅度进行微涨。而记者也在随后与多家开发商证实价格申报浮动空间确实存在。“幅度不会太大,空间肯定有。”

随后,记者在北京建设网上选取部分楼盘进行抽样调查。其中,有一个3月26日开盘的项目四号楼二单元某房间,网上显示,建筑面积168.05平方米,单价18734元/平方米,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进行了解,该楼盘销售人员表示:“我们周末开盘的楼盘均价在17000元左右,具体价格要开盘时确定。”记者询问这个价格是否为网上标价后的折扣价,该工作人员当即予以否认:“我们的房子从来没有降过价,是从15000元开始涨起来的,网上那个价格不准,我们也没有17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

而以面积17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差价在1734元左右,网上标价在即将售价上增加了29万元,涨幅在10%左右。

河北某地方政府的规定也印证了默许涨幅的范围:对于开发商公示价格后需要上调价格的,房管部门要求,若上调价格幅度较大,超过10%至15%以上者,开发公司还必须填报一份调价情况说明,注明调价原因。

地产界“大炮”任志强针也在微博中自曝行业潜规则,称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会先以高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这种游戏在任何打折商店早已屡见不鲜。

“就算买小商品也要讨价还价,更何况房子。”一位武汉开发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预留一定的空间也是为了把握销售节奏。

“一房一价不是新鲜事,在北京早就执行了。”北京首钢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楼艳青对记者说。实际北京早在2010年5月就已开始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

不光北京,部分城市如上海、广州、江苏等地都已经实施一房一价多时。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在发改委规定后跟进。

“我们正在开会研究此事。”文昌平海建高发展有限公司企划部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企业会按政府的游戏规则行事,因为早就实行一房一价,发改委的规定对企业不会有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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