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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政!长三角异地购房也能用公积金余额还贷了!

上海房小知2024-05-31 23:51:04来自北京市

摘要:

【上海新政!长三角异地购房也能用公积金余额还贷了!】上海市近期出台了新规定,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减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的负担。从2024年6月1日开始,若职工在江苏、浙江或安徽购房并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特定条件(如购房地为户籍所在地、无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可申请提取上海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

正文:

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项新规,为长三角地区的职工带来了福音。该政策明确了在江苏、浙江或安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如果满足一定条件,现在可以提取上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来还贷。这无疑为职工解决了不少异地购房的烦恼,同时也促进了区域内的资金流通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利用。

根据这项新规定,职工须满足购房地为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职工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同时在上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才能进行提取操作。申请人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等,并通过“先还后提”的方式进行操作。这意味着职工需要先用自己的资金偿还贷款,然后再申请提取上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补偿。

小编点评:

上海的这一新举措体现了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深化发展,进一步减轻了职工异地购房的经济压力。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福利的一部分,本就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这一政策让其功效得到了区域性的扩展。公积金贷款支持的范围扩大后,不仅为职工提供了更多便利,也可能激发长三角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活力。此外,这也鼓励了职工跨区域流动,对促进区内人才交流与经济发展大有裨益。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职工需要注意各种细节要求,避免因为资料不全或条件不符而影响提取进程。整体来看,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政策变动,它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更展示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怀和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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