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意相传,财产有主”——88岁老人遗赠房产案背后的温情与法理】一个独居老人生前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赠与照顾自己的水果摊主,老人去世后,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引发了争议。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上海法院最终确立了协议的法律效力,尊重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判决房产归水果摊主所有。这个案例反映了社会对老年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及法律的公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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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还是有那么一些温情脉脉的故事让人感到温暖。就比如88岁的老人马某,生前将自己心爱的房产赠给了一直关照自己的水果摊主刘某。马某的人生路途波折不少,妻子和儿子相继离世,让他成了真正的孤独老人。而刘某夫妇,不仅仅是给他送水果,更是在精神上给了老人很大的支持。马老与刘某之间的这份特殊关系,在2017年凝结为一纸《遗赠扶养协议》。
可是,这份约定在马某离世后,却在法院的法槌下经历了一番波折。马某的其他亲属不认账,他们认为老人有精神问题,不能完全掌控自己的行为。不过,法庭经过审理,找不到确凿证据说明老人签协议时精神状态不佳,相反刘某拿出了铁证——他们确实履行了对马老的照顾义务。因此,一审法庭支持了刘某的请求。
上海二中院在二审中,同样展现了对老人意愿的尊重。法院认为,马某与刘某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更没有损害他人权益。刘某在老人生前做了该做的,老人去世后也尽到了义务,这份协议,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马某亲属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小编点评: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房产归属的争议,更是一堂生动的社会课。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亲情不止是血缘关系的简单纽带,它可以跨越血缘,体现在日常的关照和默契信任中。马老选择将财产赠给非亲非故的刘某,是基于长期的相互理解和真诚的感情。另一方面,法院的判决充分考虑了老年人的意愿和权益,保障了老人合法遗赠的权利得以实现。这个判决也为类似的遗赠案例提供了参考,表明在尊重意愿与合法权益之间,不应存在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与精神世界,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