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整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通知】上海市最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根据新政策,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对于位于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等六个行政区全域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新政策将于2024年1月3日起施行。
正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审议通过,现通知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新政策,对于有一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而对于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这六个行政区全域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将为40%。此调整政策将于2024年1月3日起施行。对于2024年1月3日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将按照原政策执行;而对于2024年1月3日及之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则按照新通知的规定执行。
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购房的可负担性,并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