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版新“国五条”细则落地已有三天,市场风传的“二套房贷新政”并未如期露面。
二套房认定“微调”
早报记者昨日采访中也注意到一个细节,尽管上海各大行对二套房贷的政策仍保持一致:首付6成、利率基准利率上浮10%,但在首套、二套房的认定仍有细微差异。
譬如对于已有一套住房、无贷款记录、改善性购房的家庭申请房贷,早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五大行在沪分支机构的相关部门。
工行、农行、交行的认定标准均是:在现有住房卖掉以后可以视为首套房贷,享受首付三成、利率打8.5折的政策。中行的政策是无论现有住房是否卖掉,购房者申请的房贷都视为二套房贷,首付六成,利率上浮至1.1倍。建行的认定标准较为复杂:若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卖掉现有房产再买的情况,视为首套房,如果是与父母共有的房产,且在2011年房产调控政策之前过户的房产,卖不卖掉,均可视为首套房。
受访的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上述政策均以符合国家现有调控政策的前提。
针对此番上海细则中强调的“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多位受访的上海银行业内人士指出,自去年以来,银行已对上述几类借款人的房贷审查从严。
“对离异人士,也有一些银行会根据法院最终的财产判决情况,重新认定首套、二套,一些银行的操作可能会灵活一些,但也合情合理,符合既有调控政策。”一位受访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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