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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规避二套房贷高额利息小心银行不买账

厦门商报  作者:樊娟  2010-05-20 12:31

[摘要] 有的银行对于借款人于购房日期之前不久办理离婚手续的,仍然归类为为“二套房”来审贷,“假离婚”者小心会白忙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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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民政部门办离婚的人多了,一些人明显是为了应付房贷新政。最着急的一对,上午离完婚,下午就要求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昨从城区一些婚姻登记机构了解到,一些已婚族为了二套房贷政策忙着离婚,办完房贷后又忙着结婚。

“最近离婚蛮多的,5月12日一天就办了8对市民的离婚手续,这在以往很少碰到。”城区一婚姻登记部门这样表示,有人办完离婚手续也很无奈,私下交流时会说都是“政策逼离”,如果不办离婚,以家庭为单位买第二套房就要支付50%的首付和较高的贷款利率。

在城区另一家婚姻登记机构,相关人士也有同样的感觉。最近,离婚后过两天就来复婚的有好几对。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用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贷政策,很多当事人也不会说自己离婚的真正原因。为了房贷而离婚的,估计占5%。但有些当事人则直言不讳,办完离婚后又兴冲冲表示“用场派好了”,得赶紧复婚。其中让人印象较深的一对是上午办了离婚,下午就来办复婚,因为当天系统无法输入,这对夫妇第二天才办成了重新结婚手续。业内人士分析,这些人都是事先就办好了所有的手续,只等一张就去办贷款,办完贷款,总有一方担心会有意外,早点办理好复婚手续才放心。

有些市民认为,现行的房贷政策确实让一些想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有点无奈,比如结婚时是一居,添了孩子后需要二居室,现在的房价这么高,50%的首付有点吃不消,这种假离婚的方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些市民担心:听说有些城市连离婚后再贷款买房也算二套房,如果别人是真离婚后要买房,这岂不让人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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