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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顾虑重重 实施“以房养老”尚需评估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9-16 07:15

[摘要] 实际上,“以房养老”在国内并非首次被提及。据了解,在2007年,幸福人寿时任董事长孟晓苏在就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但是时至今日该业务仍未能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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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明年将推广 京、沪先试行均告失败。

将房子抵押出去,换百万元资金养老享晚年,你愿意吗?对此,多数广州老人表示不会考虑。昨日,本报记者在100名60岁以上老人中展开微调查,其中73名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选择这种养老方式”;44人认为,“这样不能解决养老的实际需求”;还有36人称:“会观望这种做法的效果。”

广州老人对“以房养老”持谨慎、观望态度,多是因为房价持续高升,套房往往要两代人接力“支付”,而且常与第三代相关,如为求名校学位而买房,八成受访者称,即使子女不孝顺,也未必考虑“以房养老”。

如何“以房养老”?

采取“倒按揭”法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而中国将以何种方式实现“以房养老”,则在前天出台的《意见》中才得以明确。《意见》指出:以住房反向抵押的办法试点“以房养老”,这种方式又称为房屋“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观点一

房产是重要遗产,不能“以房养老”

今年64岁的莫女士,前年她儿子结婚前,她卖掉原来的房改房,在天河区购置了一套总价近250万元的房。“如果有两百多万元养老,我和老伴活到80岁也不用愁。”但她认为,“以房养老”不现实,这套房子仍在还贷中,而且一家4口只有这一套房产,“我将它抵押出去,以后儿孙怎么办?”

由于房价高企,不少家庭都是父母付首付,儿女还房贷。老年人虽拥有房产,却未必能抵押出去。此外,囿于传统观念,老人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将房产抵押养老,下一代能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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