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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顾虑重重 实施“以房养老”尚需评估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9-16 07:15

[摘要] 实际上,“以房养老”在国内并非首次被提及。据了解,在2007年,幸福人寿时任董事长孟晓苏在就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但是时至今日该业务仍未能付诸实践。

实际上,“以房养老”在国内并非首次被提及。

据了解,在2007年,幸福人寿时任董事长孟晓苏在就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但是时至今日该业务仍未能付诸实践。

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其实,“以房养老”模式在欧美以及亚洲的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等都是较为成熟的做法,但是“以房养老”模式仍然占比很低,只是一种可以选择的养老方式。

据公开的资料显示,2007年幸福人寿筹建时,这家保险公司就设想未来的主营业务将是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又称“倒按揭”)。

据悉,当时幸福人寿的设想是: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到终生。

时至今日,这项业务仍没有在幸福人寿实施,同时这项业务暂时也没有在国内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有实施。

幸福人寿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坦言,主要是由于风险太大,而且觉得当时不是特别成熟,所以没有做。他表示,“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多,例如房屋产权、房屋估值等方面都有困难,此外还有遗产纠纷等问题。当时也经过比较深的论证和探讨,但是具体来操作起来的话,都有很大的难度”。

对于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这一类业务,他表示,保险公司要真想做这一块业务,相当于保险公司完全要介入房地产风险,风险敞口也放开了,其风险确实比较大。同时,保险公司拿到房子之后,面临很多的事情,包括管理、物业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有专人去处理。此外还包括监管方面也有难度,现在的监管主要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及公司治理的监管,而当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这项业务之后,如何来计算其偿付能力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还需制定具体政策

事实上,对于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业务仍有很多问题待解,比如房子的合理估值,再有保险公司接手房子之后如何管理,以及保险公司开展这一业务之后,如何来评估其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探讨。

或许,这些问题在明年将会明确。据了解,明年一季度将由保监会牵头出台具体政策。

虽然幸福人寿在其成立至今并没有开展“以房养老”业务,但是其依然在努力。

9月14日,中房集团和幸福人寿的前董事长 (现为幸福人寿的监事长)孟晓苏通过微博表示,他所建议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由老人自愿参与的商业保险,抵押房产后仍继续住房,又根据房产价值每月领取给付金,他主张首先用于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

他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老人不仅继续住房,月入还比收房租高五六倍,中国有2000万无子女老人与失独老人,这种保险能助他们安度晚年。

事实上,在2011年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就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 “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但从目前来看其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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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明年将推广 京、沪先试行均告失败。

将房子抵押出去,换百万元资金养老享晚年,你愿意吗?对此,多数广州老人表示不会考虑。昨日,本报记者在100名60岁以上老人中展开微调查,其中73名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选择这种养老方式”;44人认为,“这样不能解决养老的实际需求”;还有36人称:“会观望这种做法的效果。”

广州老人对“以房养老”持谨慎、观望态度,多是因为房价持续高升,套房往往要两代人接力“支付”,而且常与第三代相关,如为求名校学位而买房,八成受访者称,即使子女不孝顺,也未必考虑“以房养老”。

如何“以房养老”?

采取“倒按揭”法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而中国将以何种方式实现“以房养老”,则在前天出台的《意见》中才得以明确。《意见》指出:以住房反向抵押的办法试点“以房养老”,这种方式又称为房屋“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观点一

房产是重要遗产,不能“以房养老”

今年64岁的莫女士,前年她儿子结婚前,她卖掉原来的房改房,在天河区购置了一套总价近250万元的房。“如果有两百多万元养老,我和老伴活到80岁也不用愁。”但她认为,“以房养老”不现实,这套房子仍在还贷中,而且一家4口只有这一套房产,“我将它抵押出去,以后儿孙怎么办?”

由于房价高企,不少家庭都是父母付首付,儿女还房贷。老年人虽拥有房产,却未必能抵押出去。此外,囿于传统观念,老人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将房产抵押养老,下一代能答应吗?”

 

观点二

做法未明确,不敢贸然“以房养老”

“房子是这么贵重,‘以房养老’的规则还未出来,谁敢去尝试?”退休教师冯少斌说。大多数老人表示,将房产“倒按揭”出去之后,无论以何种方式支取,“关键还是要看自己命有多长。”73岁的陈老伯,听到“以房养老”之后,很快摆了摆手。“我这套房产说什么也值几十万元。假如我只能再活两年,怎么用得完这几十万元?”

此外不少老人认为:“我如长命百岁,抵押房产换来的养老金,能不能养我寿终?”

观点三

有钱也未必能买到优质养老服务

80岁的老人韩伯三认为,“以房养老”是解决了老年人养老资金的问题,但是,有了足够的养老金,并不代表老年人享有高生活质量的晚年。

“我觉得,解决老年人的‘看病难’比推广‘以房养老’更实际。”61岁的秦伯今说。还有不少老人期望,提升养老质量应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入手。

观点四

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还有一些老人提出,假如一开始购买的就是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本就已经不足70年,到了业主需要“以房养老”时,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或许即将过期,这样的房产是否还可以进行“倒按揭”?这也成为困扰老人们的问题。

“以房养老”曾试行不畅

根据媒体报道,在2007年至2011年之间,北京、上海两地曾先后试行“以房养老”,但并未受到当地市民的欢迎。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试推行“以房养老”模式,但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最终不得不停办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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