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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严打房产中介违规行为 各省抓两个以上典型

东方早报  作者:陆鸣  2013-07-05 10:25

[摘要] 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网站挂出通知称,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十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帮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贷;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违规“群租”等。

 

“借用资格证书现象普遍”

虽然房地产中介乱象屡遭诟病,但不少受访中介也抱怨,很多行为是迫不得已。

施宏叡说,像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骗贷的行为,有时候是购房者自己想办法去做的,中介也没办法。

德佑地产区域总监张剑东也说,“其实正规的中介公司,谁愿意去干违规违法的事啊。很多都是被业主、客户要求这样干的,否则他们就跑去其他中介委托了。”

据他介绍,目前房产中介行业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是“阴阳合同”,房源信息存在虚假,借用个人证书、营业执照等方面。

但张剑东指出,“阴阳合同”的行为往往是买卖双方协定的,很难将其归咎于中介。同时,二手房都是个体业主,挂牌、撤牌的现象经常有,报出的价格也会忽高忽低;加上有些业主出于隐私考虑,提供的信息不全。虽然中介门店内的房源信息是根据交易中心的备案号来的,但很多信息并不全面,责任很难认定。

相比之下,受访房产中介普遍承认的一个问题是,借用经纪人资格证书的现象。

张剑东介绍,一般大的中介都有营业执照、密钥,可以进行网签;一些小的中介没有营业执照,借用密钥进行网签的情况也存在。

“我觉得目前经纪人证书被借来借去的情况,比较严重,其他的违规情况倒不是很普遍。”施宏叡称,上海的经纪人证书一直非常紧缺,加上最近没有进行相关的考试,“中介门店在不断增开,从业人员在不断增加,只能采取个人证书借着用的办法。”

合富置业副总经理沈彦进一步称,目前上海约有5万人从事房产中介业务,其中有资格证书的可能不到10%,“借用的情况非常普遍。”

沈彦认为,整治应先从规范从业资格入手,“很多违规行为都是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干的。由于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只能当作其他类型的纠纷来对待。”

大型中介“乐见其成”

受访大中型中介人士普遍声称,对专项整治的态度是“乐见其成”。

谭百强说,中央部委发出通知自然是好事,问题是怎么执行,“现有的经纪人协会只是个行业组织,权力不够大,代表性不够广,也没有执法权。”

同时,谭百强指出,如果违规的从业人员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那最终可能大家都会去做违规的事,“这样恶性循环,这个行业就会始终被人误解、看不起。”

在他看来,长远看,政府应该制定专门的法规,谁不遵守,就剥夺其从业资格,“如果违规成本很高,人们就不会去做了。”

他希望能成立一个专门的行业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行业规范,并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宽进严出。“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就不允许他继续从业,这样一来,违规的成本高,违规的事也就不会再有人去做了。”

沈彦同样指出,靠专项整治难以根本解决中介行业的问题,“如果能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做了会有什么后果,才会长久有效。”沈彦认为,目前首先应该建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然后对违规行为,采取取消从业资格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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