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2月1日起,新婚姻法对离婚房产分割做出重大调整,强调公正合理,强化法律保障公民财产权益。新规涉及房产加名、过户、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处理,明确各方权益及补偿机制,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性。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的发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新婚姻法正式实施,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全面调整,旨在实现更公正合理的分配,强化法律对公民财产权益的保障。
房产加名与过户的新规定
新规明确指出,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加名或过户给对方,且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较短,给房一方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有权收回房产,但需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若收房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严重侵害给予方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给房一方有权收回房产且无需补偿。
父母出资购房的处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房产与对方无关。若未明确,原则上房产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另一方可争取补偿。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法院将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决房产归属及补偿事宜。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处理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其名下,但因未成年人身份特殊,其行使房屋权利存在限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处分房产后,交易行为处于稳定状态,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若父母事后以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主张行为无效,法院将不予支持。
总的来说,新婚姻法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做出了更为细致和公正的规定,既保障了各方权益,又维护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