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发布新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上海市近日发布新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为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提供更好的支持。根据新政策,对于有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居民,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或40%,具体视房屋所在区域而定。新政策将于2024年1月3日起施行。
正文:
上海市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如果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在上海市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或40%。具体来说,如果购房地点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这六个行政区全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否则,为50%。新政策将于2024年1月3日起正式实施。至于2024年1月3日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而2024年1月3日及之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则适用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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