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对于骗购安居房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主管部门收回其住房,并对其按市场租金3倍处罚,不良行为信息还将载入个人诚信档案。
市政府法制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
对于骗购安居房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主管部门收回其住房,并对其按市场租金3倍处罚,不良行为信息还将载入个人诚信档案。
专家表示,深圳的安居房一般是按照政府的成本价的基础上计算,所以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中提出安居房价格不得超过商品房市价的70%,这个出售标准还是比较合理。
如何申请
两个申请方案供讨论
《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安居型商品房户型主要按照两居室户型设计,并适度安排一定数量的一居室和三居室户型,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在购房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拟定了两个方案供公众讨论。
方案一:申请者须具备本市户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另外,申请人还需参加深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按时连续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的,连续缴费时间则缩减为3年以上。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方案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回购
10年后可回购完全产权
至于回购方面,意见稿拟规定市民在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即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在未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回购该安居型商品房: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户籍迁出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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