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昨天(19日)表示,国土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整体整治方案仍在研究中
值得一提的是,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曾透露,对于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小产权房,国土部将责成地方国土部门,具体调查每一个楼盘。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每一宗土地的性质不大一样,开发投入的情况不一样,买房人的情况也是各不相同。对这种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部将与地方政府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妥善处理,积极主动处理,这才是基本态度。”贠小苏表示。
据了解,由国土部等14部委成立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已经开始运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国土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尚未销售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围墙;对2007年12月30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由于小产权房的情况过于复杂,一旦有条件准许放开,可能会给违规者以可乘之机,分类处理尚需慎重。
小产权房政策路线图
2007年6月
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7年12月
国务院常务会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
国务院下发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
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
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2月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国土资源工作会闭幕式上透露,已经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调研,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
2010年5月
14部委开始酝酿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处理”,性处理将待小产权房治理方案出台后。
2011年5月
国土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
国土部再明确:“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借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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