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厅官张仕和一审获刑13年: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致特别重大损失】贵州铜仁市政府官员张仕和因受贿和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款50万元。张仕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达629万元,并在滥用职权过程中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
正文:
贵州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仕和的一审判决作出公开宣判。张仕和被判处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因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两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此外,已退缴的赃款赃物及孳息将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从2005年至2021年,张仕和利用担任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盘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29万余元。同时,他在担任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仕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导致了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严惩。然而,鉴于张仕和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全部退缴到案,具备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法庭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以上是贵州铜仁市政府官员张仕和一审获刑13年的案件摘要。此案再次彰显了反腐败斗争的严肃性和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