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偶然听到一种有趣的说法,房东想要按比例收取房租,暂且不评论合理还是不合理,这件事的本质其实就是把房租从定额变成浮动。
比如合同约定房租为房客收入的50%,房客目前收入8000元/月,那么房租就是4000元/月,对于房东来说,其实非常好定价,就按照目前房租占房客收入的比例就行,看似合理简单的一道小学应用题,真的可行吗?
四大城市,房租最高已超过收入的60%
数据显示,四大一线城市,房租占收入的比例,都处于比较高的水平,最高的北京甚至已超过63%。如果按照6成交付房租,这对于租客而言,可支配收入将不到4成,如果房租一直按照这个比例,就算涨工资,也是给房东涨。
按比例,花小钱住大房子?
在供需关系下,房东把房子的居住权贩卖出去,定期收取租金,这个租金价格不是靠房价决定的,而是靠租客工资收入决定的。
大厂工资高,周围小区房租也高,总有人愿意多花钱来降低通勤成本,房东就获得了你的一部分定额的可支配收入。以定额交房租,就是目前租房市场中的状态。坏处是你无法住进高租金的房子内,好处是也不会因为高工资而被多收租金。
以浮动费用来算,工资低就交的少,工资高就交的多,存在着高额住小房间的概率,也存在着低额住大house的可能。
但是,大House的房东为什么要选择低收入人群呢?低额住大house,不可能的。
为什么现在租房市场是以定额为主流的?
这其实是一个市场充分博弈后的结果。每个月的租金,代表你愿意为房子的居住体验,小区周围的配套设施,节约下的通勤成本,以及周遭的教学资源等付多少费。
对房东来说,就求一个确定性,有人租,租金定期收得到,远比浮动带来的收益更重要。能做房东,往往代表大概率有两套房产,对外租住的这一套是以租金还新房贷款也好,还是定期为他带来现金流也好,都是对他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房子可以理解为是大额本金,租客的定额房租好比大额存单的利息,这个是确定性的。
按比例收房租,可行性几乎为零
马爸爸以前说他没有工资,照这样,房东还得在床头柜放200,救济一下呢!
主要问题一是,租客的收入信息,房东拿不到。大家都想要利益最大化,都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你说你跟租客要收入证明?租客凭什么提供给你?
还有一种就像马爸爸一样,基本工资很低,浮动收入很高,一边在房东这儿哭穷,另一边正筹划着,明年把你这房子买下来呢。
无业二房东低价租房→高价转租高收入群体,这套路深吧。你说不让转租,我月月换男朋友,诶,都是高收入群体,我让你感受到什么叫做人类极限的肾活力。
总结:
房租计费方式的变革,实际上让房租的性质变了。从为使用权向租客收费,变成了向租客投资。投入房子的使用权,收获租客的部分工资。
如果你以房子作为锚定,那当你作为房东,享受到租客收入上浮带来的房租上浮时,也要接受租客零收入乃至负收入的情况。
一年中,一个租客头三个月收入百万,后九个月月月亏钱,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房东是否有权终止合同赶走租客?这从简单的租赁关系,变成了收税与服务乃至更复杂的关系。
好不容易当上了房东,还要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