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关于#公摊面积#的话题频频登上热搜,起因于一业主在收房时,公摊面积占了将近一半的购房面积,该报道一出,受到热议。大家纷纷对“公摊面积”的概念,是否应该取消,取消是否可行等进行了讨论。

之前,我也针对以上消息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一下谁能接受?买110平米房子,仅得60平米。
正当大家还在为是否取消公摊面积而争论不休时,#内蒙古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话题登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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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8月24日消息,该部门近期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作出答复称,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内蒙古住建厅针对四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总结:
公摊面积的问题涉及到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和物业费成本,同时也和一些房企变相借公摊来降低建造成本等有关联。所以处理好公摊面积的问题,确实具有非常好的意义,对于规范房企项目开发和降低购房者购房等成本,具有积极的作用。
内蒙古作为首个官方回应,值得所有城市借鉴和深入思考,后续会不会有其它城市跟进表态,我们拭目以待。关于会不会退款,个人感觉可能性不大,你认为开发商该不该退公摊面积那部分费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