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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事焦点上海彻底叫停“类住宅”

理财周刊  2017-06-07 10:37

[摘要] 最近,上海市明确规定在土地出让源头“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这就斩断了在商业地块上开发“商住”项目的产业链条。至此,这一轮史上最强楼市调控已经发展为5限: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

最近,上海市明确规定在土地出让源头“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这就斩断了在商业地块上开发“商住”项目的产业链条。至此,这一轮史上最强楼市调控已经发展为5限: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

“类住宅”将成历史

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发文,要求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对既有项目进行分类整治。

此次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还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强商业办公用地的控详规划管理,加强业态引导和管控;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马韧强调:“要在源头上进行管理,将来上海出让的商办土地将取消‘公寓式办公项目’;而公寓式酒店,也需要事先进行约定。”

为了在源头上进行把控,上海市规土局已在今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办公用地的出让合同中应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中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公寓式办公项目”在市场上俗称“类住宅”。今年1月7日,上海市住建委官网曾发布此类项目“停止网签”的公告。

当时公告称:“经调查发现,本市部分商业办公项目存在较为严重的擅自改变房屋单元空间、分割、私自接通燃气管道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情况,使得房屋结构、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一些项目还在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严重误导购房人;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自1月6日起,上海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在此期间暂停此类项目的网上签约。”

2月中旬,整治商住房行动在上海市闵行区率先推进,闵行区成立“类住宅”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27个疑似“类住宅”项目,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销售、验收各环节进行分类整治。

从“暂停网签”到“分类整治”,再到目前明确提出在土地规划环节“明令禁止”,这意味着已经在房地产市场出现10多年的“类住宅”项目将彻底从上海楼市消失。

《意见》还显示,上海市成立了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推进小组,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目前共有27个需要清理整顿的商办项目:已入住的有12个项目,已销售、已竣工、未入住的有4个,在建已销售、未竣工的有3个项目,在建未销售、未竣工的有8个项目。

全面整顿、分类施策

“类住宅”在市场上存在多年,在开发商的片面宣传下,很多购房人都以为“类住宅”是房地产开发的创新,对其中擅自改变规划的行为不得而知。而且不少“类住宅”项目已经销售、已经入住,清理整顿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这次出台的《意见》中提出了“全面整顿、分类施策”的要求。

类,对现在已经交付入住的项目,明确三点:(一)重视房屋安全,特别是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开发商和事实上已经入住其中的业主共同承担,政府进行监管督促;(二)在人口户籍、就学、公用设施配套等方面,明确不能参照住宅进行;(三)对整个已经交付入住的要记入交易登记系统,记录好后,在以后的转让过程中对这类产品有一个明示,告知“接盘者”这是一个已经改变了功能用途的产品,本身是有瑕疵的,同时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的“插层”搭建行为,应当在交易中给予限制。

第二类,对在建设中已经形成销售,但并没有交付入住的项目,明确要求按照规定整改。如果整改完毕,剩余房源开发企业可以销售,但是鼓励出租。对于购房业主,支持依法维护权益,甚至可以和开发企业协商退房,但必须强调的是,要以双方订立的合同为依据。

第三类,对目前还没有进入市场、正在建设过程中的,严格按照现有的系列规定整改,恢复到原始的批准用途。

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马韧强调,这次整顿清理的重点就是开发商。根据前期调查和试点掌握的情况看,这类项目实际从获得土地开始,开发商就已经准备按照住宅的功能和用途实施建设和管理。“比如,开发过程中开发商用阴阳图纸预留一些排烟管道、改变空间平面布局等一系列方法规避监管,最后形成事实上的‘类住宅’产品。”

“烂摊子”如何消化

对“类住宅”分类施策颇为人性化,但是除了“已经交付入住的项目”比较容易解决外,对于已经销售、已经在建的项目来说,这个“烂摊子”还颇难收拾。

对于已经销售、未入住的项目,开发商回购,统一租赁式经营是可行的方式之一。2016年6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并鼓励开发商开展长租经营。

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王训国在接受《上海观察》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下一步,也将在各个区做试点,在一些产业园区特别是大型商务区周边,如有需要,可以通过评估,将原来一些商业办公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但要明确这类住宅是出租式的,不是销售式的,让一些年轻白领能够租用,让上海这座城市更具活力。”

但是,开发商以怎样的价格从业主手中“回购”类住宅则是个问题。最近一年多时间,上海的房价经历了一波明显的上涨,购房人一定希望开发商能给予补偿,但是开发商是否情愿——未来恐怕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又要有一番拉锯战,弄不好还要打官司解决。

对目前还没有进入市场、正在建设过程中的“类住宅”,严格恢复到原始的批准商业用途这是比较容易的,但是也面临一个问题,很多地方商业项目已经过剩,从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角度看,再向市场投入过剩的商业办公项目是否有必要?

事实上,不同于一线城市对类住宅的“严防死打”,不少二线城市的态度显得灵活很多。太平戴维斯中国市场研究部主管简可(James Macdonald)认为:“虽然政府如今严厉打击不合规的‘商改住’,但仍鼓励开发商和投资者按照规定将项目改造为更有利开发的用途;随着上海市场不断发展和演变,城市建设也应不断优化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市民居住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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