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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项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重点查处8项行为

财经  2016-11-17 12:11

[摘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消息,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消息,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在本市范围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将重点查处以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等8项行为。

关于开展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

近年来,本市各级价格、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 ,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但在部分区仍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6〕23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范围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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