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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第一天 85笔二手房交易省税16万

新闻晨报  2016-05-03 10:07

[摘要] 按照国税总局的要求,“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的增值税缴纳,由国税委托地税代征。

据北京晚报报道5月1日,当绝大多数人正在享受假期的快乐时,位于北京各个区的税所却都在加班模式中。1日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天。记者从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获悉,北京不仅开出了张生活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为85笔个人二手房交易办理了增值税缴纳业务,平均单笔业务税负下降1885.88元。

按照国税总局的要求,“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缴纳,由国税委托地税代征。为了确保北京市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秩序平稳,北京市税务机关利用五一假期对信息系统进行了多轮测试,并于1日在全市18个区(分)局正式进行了营改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试运行。

来自北京市地税局的统计,1日全市共办理个人存量房税收业务85笔,征收税款638.55万元。其中,征收卖方税款354.86万元,买方税款283.69万元,相比营改增之前分别降低了12.25万元、3.78万元。数据显示,个人存量房交易整体税负降低16.03万元,下降幅度2.45%,平均单笔业务税负下降1885.88元。

“关键是,确实少交税了,而且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少。”邵先生介绍,他所购买的一套属于未满两年的普宅,是两人名下住房,房屋成交价格372万元。按照税务人员的计算,“营改增”前,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款合计为267456元;而“营改增”后,买卖双方需缴纳税款257748.57元,税负整体降低了9707.43元。其中,仅增值税一项,就比过去的营业税减少了885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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