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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骁:审批权下放意在规范现有政策 对楼市无影响

——国务院调整“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系列采访

房天下  作者:刘倩倩  2012-10-10 18:15

[摘要] 对于此次国务院新出台的通知,上海乘星行总经理李骁表示,既然只是在原有的县级人民政府拥有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区市级政府,那么此次政策实质上并未出现权限下放,而是针对某些特别情况作出的补充说明,目的是为了在执行上能更加严谨。

搜房网讯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对“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同样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上海乘星行总经理李骁先生

对于此次国务院新出台的通知,上海乘星行总经理李骁表示,既然只是在原有的县级人民政府拥有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区市级政府,那么此次政策实质上并未出现权限下放,而是针对某些特别情况作出的补充说明,目的是为了在执行上能更加严谨。

“个人认为,这次政策出台是为了在设区市级这一概念上进行区分,以保障实际执行中更加严谨明确。一种就是针对镇级市,虽然它已被设立为市级城市,但是就行政管辖权来说,它还是要归县级去管,因此这种情况下预售许可审批权就应由它的上级管理组织县级来批准;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县级城市,下面并没有设立区而是将街道办事处等行政组织作为区来对待,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是没有权限来审批预售许可的,而是仍由县级政府来审批。”李骁表示。

在采访中李骁还强调,就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政策不应该叫下放,仅仅只是对现有政策的一种补充说明,为了使得在执行中更加严谨。此外,李骁还表示,这次政策较之前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变化,就政策本身来说对当前楼市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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