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力”之一,公共租赁房应当拥有怎样的室内装修?记者昨天从市建设交通委下发的一份《关于本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室内装修的暂行意见》(以下简称 《暂行意见》)中了解到,普通成套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造价一般控制在每平方米800元以下。
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力”之一,公共租赁房应当拥有怎样的室内装修?记者昨天从市建设交通委下发的一份《关于本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室内装修的暂行意见》(以下简称 《暂行意见》)中了解到,普通成套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造价一般控制在每平方米800元以下。
《暂行意见》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结合供应对象、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室内装修的配置和价格。 2011年5月10日前室内装修工程尚未开工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本意见实施。施行有效期为二年。
依据《暂行意见》的规定,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公共租赁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满足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篇)设计导则 (试行)》(以下简称《设计导则》)规定的基本功能配置和装修标准。固定家具(橱柜、壁柜等)和固定设备(灶或电磁灶、脱排油烟机、热水器或电热水器等)应配置到位。卧室应当配置分体式空调,起居室、餐厅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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