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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赁新规公示完毕 "强制登记备案"等存争议

东方网  作者:刘华宾  2011-05-03 14:23

[摘要]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示完毕,初步统计分析显示,8成以上市民对征求意见稿持肯定态度,但在“人均租赁面积下限”、“租赁保证金”、“租金调整期限”、“强制登记备案”等问题上,市民群体仍有部分不同意见。房管部门表示,将梳理分析这些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示完毕,初步统计分析显示,8成以上市民对征求意见稿持肯定态度,但在“人均租赁面积下限”、“租赁保证金”、“租金调整期限”、“强制登记备案”等问题上,市民群体仍有部分不同意见。房管部门表示,将梳理分析这些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据初步统计,截至4月20日,征求意见稿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和“东方网”等公示网站和主要论坛浏览数累计达12576人次,其他网站、社区、论坛点击数约22629人次。市房管局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941件。市房管局还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在长宁、静安、徐汇、浦东、杨浦、宝山、闵行、松江等八个区开展了调查问卷。

征求意见结果汇总显示,80.4%的市民对征求意见稿总体持肯定态度,认为《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的条件,限制随意调整租金,收取租赁保证金金额,进一步明晰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规范经纪机构的中介行为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租赁行为和市场,维护了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深入开展“群租”整治。但在租赁管理的许多问题上,市民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调查问卷初步统计显示,在“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方面,41.7%的市民对此持赞成意见。有45.4%的市民认为5平方米太小,应当适当扩大,但也有12.8%的市民认为5平方米太大,应当适当缩小;

在“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方面,76.4%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但也有13.7%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在“居住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的,应当一次性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每年只能调整一次”方面,有56.8%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但也有25.6%的市民表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在“租赁保证金”方面,有53.2%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但也有25.6%的市民表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认为应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

在“租赁强制登记备案”方面,有49%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有28%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其中,个人承租方中有21.1%认为“不太合理”和“很不合理”,主要担心登记备案后出租人会将缴纳的税费转嫁给承租人,个人出租方中有45.5%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主要认为强制登记备案是为了收税,会增加成本;

在“出租人的安全责任”方面,有61.1%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在“承租人的安全责任”方面,有81.6%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

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应当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租赁当事人签订合同”方面,有63.6%的市民认为“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有11.3%的市民认为“不太合理”或“很不合理”。

市房管局表示,近期将抓紧对调查问卷相关数据作进一步统计汇总,对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分析。市民意见和建议及其吸收采纳的具体情况将在市房管局网站上进一步公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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