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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中介加紧资质培训

新闻晚报  作者:张骏斓  2011-04-01 15:45

[摘要] 签订“阴阳合同”、低价收房高价卖出“吃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长期以来,房产中介行业存在着诸多“潜规则”。而从今日开始,房产经纪人员还想继续“潜”下去的话,就需要掂量掂量轻重了。

签订“阴阳合同”、低价收房高价卖出“吃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长期以来,房产中介行业存在着诸多“潜规则”。而从今日开始,房产经纪人员还想继续“潜”下去的话,就需要掂量掂量轻重了。

4月1日起,我国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规章制度——《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些业内突出诟病将开始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本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有11939家,其中绝大部分是中介机构,包括企业总部、分支机构以及个体事务所。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和上房置换等品牌企业连锁门店规模已达上百家,但更多的是门店不多、规模不大的中小机构。由于进入门槛较低、规范不齐全,极少数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给社会和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以致整个行业顶着 “黑中介”的骂名。

汉宇地产董事总经理施宏睿向记者坦言,作为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部门规章,其释放的信号就是净化市场。对于《办法》中规范合同、资金监管、严禁赚取差价和阴阳合同等规定,施宏睿表示并不陌生。事实上,一些规模较大的房产中介早有企业自律的相关规定和行业内的约定俗成,对从业人员行为进行了约束,资金监管方面也与银行发展合作。另外,上海工商等部门对房产中介也有一套规定,禁止无证经营、赚取差价等不良行为。

据介绍,中介公司的上下游,即开发商和购房者的行为之前就有法律约束,但作为桥梁的房产中介法规一直存在缺失。对于新规的影响,施宏睿认为,大型正规的中介企业早已开展自律,影响会有,但不会太大,“需要完善文书和加强培训,短期内会增加一定成本,但长远来看一定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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