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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协称措施尚未穷尽 今年严控房价上涨幅度

北京日报  作者:刘宇鑫  2011-03-28 07:59

[摘要] “目前国内楼市宏观调控措施尚未穷尽,控制房价上涨幅度已经成为今年各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在日前举行的2011中国幸福城市战略高峰论坛上表示。截至昨天,在已公布控制目标的30多个城市中,房价控制目标无一例外都严格限定了上涨幅度。

“目前国内楼市宏观调控措施尚未穷尽,控制房价上涨幅度已经成为今年各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在日前举行的2011中国幸福城市战略高峰论坛上表示。截至昨天,在已公布控制目标的30多个城市中,房价控制目标无一例外都严格限定了上涨幅度。

论坛公布的《2011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研究报告》显示,房企2010年的业绩增长较快,500强房企尤其是领跑的百强企业,销售业绩更是突出。根据研究报告,2010年商品房销售额为5.25万亿元,其中百强企业销售总额为1.41万亿元,占到总销售额的26.9%。

“从数据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基本延续了过去近十年的发展态势。”苗乐如说,不过,人们的支付能力与价格严重不协调,产业结构出现畸形化趋势,行业过热迹象明显。

一位参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各地限购令等调控政策严格落实,整个楼市的成交量将在二季度出现下滑,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条或出现断裂。因此,2011年将出现6万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竞相追逐有限需求的局面,降价促销可能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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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各地要合理确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如今,期限将至,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不多,且房价目标涨幅大多在10%左右。(3月25日《钱江晚报》)

不按规定公布调控目标的不说,公布了的还是一个“涨”字,——10%的价格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

“这不是从控制目标变成了涨价目标了吗?现在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打破本来已经出现了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表示。

的确。这样的“目标”很令人失望。目前中央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已经不仅仅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更提出让房价回到合理水平的目标。因此,限制涨幅仅仅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部分,让一些城市的房价出现理性回调同样是应有之义。

但是经验告诉我们,想让地方政府放弃土地财政,主动而为,显然是一厢情愿。对此,国家层面很有必要规定几条硬杠杠。比如,统一设定各地年度的调控目标为降幅10%以上,底线是10%,达不到目标,问责、换人。

如此,不仅可行、也是必要的。只要有硬杠杠,就一定能够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也一定会受到公众的欢迎。不要说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特殊时期就得有特殊举措。这也是民意。

不知有关部门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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