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心动低价”的诱惑,看房后却发现被中介所“忽悠”;没有执业资质,却能进行房产推销,少了“紧箍咒”的约束,受骗市民很难维权……
受“心动低价”的诱惑,看房后却发现被中介所“忽悠”;没有执业资质,却能进行房产推销,少了“紧箍咒”的约束,受骗市民很难维权……针对目前房产中介市场良莠不齐、诚信缺失等各种乱相,马瑜代表向市人代会提交了相关书面意见,建议尽早建立和健全本市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和监管体系,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许多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空白有关。”马瑜认为,目前上海和都没有专门的房地产中介管理立法。应尽快建立和健全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和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中介管理和监管法规。在立法上统一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级别划分,实行房地产中介机构级别划分制度,明确规定中介机构达到相应资质级别所应具备的条件,并根据资质等级确定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条件。统一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执业条件,区分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分别规定明确具体的执业条件、执业界限和违规后的制裁措施,同时还要对不符合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各种执业限制情形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和制裁措施。
马瑜还建议,政府出面搭建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交易信息包括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机构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人员情况、业务经营情况、机构资质年检情况等信用档案,房屋的评估价、产权人的真实信息。强制房地产中介必须经过信息系统上传信息,报告交易活动,鼓励老百姓通过该信息平台查询信息、获取专业服务、办理交易手续。
“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对整个行业的各种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自律性管理。”马瑜认为,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行业协会的作用,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整个行业的人员培训、业务交流、行业规定制定,形成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的各种规范和促进行业健康化、合规化、专业化建设。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