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津城中介为买家出歪招 房价被增高只为多贷款

天津北方网  作者:姚华 许佳 崔巧琳  2010-05-27 22:15

[摘要] 在二手房市场上,买卖双方为了减少税费做“低评”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记者近日走访时发现,楼市进行信贷调控后,部分市民因为凑不出首付,导致买房计划搁浅。津城中介为买家出歪招,房价被增高只为多贷款。

在二手房市场上,买卖双方为了减少税费做“低评”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记者近日走访时发现,楼市进行信贷调控后,部分市民因为凑不出首付,导致买房计划搁浅。一些中介人员为了业绩,竟然鼓动买家人为“做高”房价,从银行那里争取尽可能多的贷款,市场上“低评”现象逐渐转变为“高评”。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做高”房价的做法,不仅使得银行信贷风险大增,还会导致买卖双方的税费纠纷。

市场案例 房价“增长”20万元 银行贷款多出10万

4月初,耿先生打算购套梅江附近的二手房改善居住条件,和房主、中介公司协商后以120万元成交,耿先生可以拿出50万元交首付。4月中旬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后,名下已有一套房子的耿先生突然“买不起”房了。“看中的那套房子,首付款要提高到60万元,我实在添不上那10万元了,而从银行只能拿到60万元贷款。”就在耿先生为首付款发愁时,中介公司经纪人为他出了个“偏方”——“我们可以通过一些途径,把你所购房源的价格‘做高’至140万元,即便首付五成也可以贷到70万元,这样等于从银行多争取到10万元贷款,刚好够你买房。”

“之前二手房市场上,购房者为了少交税,‘低评’现象较为普遍。信贷新政实施后,由于首付比例提高,凑不齐首付的购房者日趋增多,‘高评’呈激增态势。”黑牛城道附近某二手房中介门店店长小周说,为了完成业绩指标,经纪人遇到资金紧张但又购房心切的买家时,通常会鼓动买房人“做高”房价。“如果税务机关认为成交价过低,会要求按其审核的合理价格交税。‘做高’房价是为多贷款,税金也相应较多,税务机关并不会对过高的成交价进行审核。”

和做“低评”一样,做“高评”也有阴阳合同,一份是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高价合同,另一份是买卖双方签订的真实成交合同。中介公司明确表示,真实的合同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利益签订的,不过不能见光。

专家观点 当前市场转向买方 纠纷多发风险较大

中介人士透露,在二手房市场比较火爆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业主的要价就是其净收入,、税费等由购房人承担,即使出现“做高”总价的情况,因为卖方利益不受损害,并不会出现大的纠纷。

然而,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大不如前,一些业主主动提出来承担、税费等,只求尽早将房屋售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总价做高,对买家是有益的,但是对业主来说则是不利的,出现纠纷的可能性增大。如果房屋总价是100万元,按照普通住宅1.5%的契税计算,需要交1.5万元;如果总价被‘做高’到150万元,则需要交2.25万元,多出7500元,买卖双方极有可能因此产生纠纷。”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律师马晖表示,为多贷款签署“阴阳合同”的情况并不算新生事物,除买卖双方可能产生纠纷外,作为贷款方的银行也较多地承担了风险。房价被高估,多发放贷款,一旦买方不能及时还款,会给银行实现抵押权卖出房屋带来困难。“在楼市走高的情况下,银行往往不介意这种风险,一旦房价走低,这种风险将会暴露出来。”马晖分析,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合同应属于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银行发现后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贷款。此外,在楼市看涨的情况下,买方作为既得利益者一般不会主动寻找机会解除买卖合同,卖方也相对安全;但若楼市下行,买方承受巨大的房屋降价损失且面临高额贷款,存在解除买卖合同的可能,而合同恰恰存在效力瑕疵,对卖方来说风险较大。 (姚华许佳崔巧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上海官微

掌握沪上最新楼盘动态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