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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

上海特价房 2018-10-09 12:34:00

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原因,部分市民在租房时可能遭遇纠纷,蒙受损失。为切实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发布以下房屋租赁风险提示。

注意识别防范“黑中介”

选择无营业执照、未向房地产中介主管部门备案的“黑中介”或无营业执照的租赁企业租房,很可能面临租金押金等被卷走、租赁合同未到期就被驱逐,或者租赁期间随意涨租、到期退租时无故被扣押金、投诉举报无门等风险。

为防范上述风险,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中介机构要查看有无营业执照和《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对租赁企业要查看有无营业执照,不要选择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的企业。市民可以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查询中介机构及经纪人的备案、信用档案、服务评价等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查询企业有无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明显过低的租金和零,往往是“黑中介”设下的圈套。“黑中介”常常以低租金或零引诱租房人,随后以“要租该房的人很多、本人或房东较忙不能见面”等为由要求租房人先交信息费、租金等,而后卷款潜逃。

为防范此类风险,在租房前先了解意向房源的市场租金水平,对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或零的房源信息要提高警惕。建议尽量通过南京市房屋租赁与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监管平台等正规渠道查找租赁房源。目前平台开通了“我的南京”APP、微信城市服务“租赁频道”、“南京房产微政务”等多个入口,方便市民选择“真房源”,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个别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故意隐瞒贷款事实,引导、诱骗或强制租房人办理租金贷,导致租房人“被贷款”,面临贷款合同不易撤消、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失信等多重风险。

防范“租金贷”陷阱,要特别留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相关条款或内容,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防止“被贷款”。如了解清楚租金贷规则后自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则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合法合规的贷款平台,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解约及违约等条款。

避免不规范租赁合同风险

不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可能存在“出租人可单方面涨租”、“出租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提前退租”、“一次性预付全年租金”、“不明确约定或设立不合理的押金扣留条款”等内容,为今后维权带来一定隐患。

建议使用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网站或“南京网上房地产”上公示下载的《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不要轻信出租人的口头承诺,尽量不使用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对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要仔细阅读,特别是要关注涨租、解约、退租、赔偿等条款,不要草率签约。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押金退还、扣留的具体条款,建议约定“如需扣留押金,应由出租人提供证据。”合同对扣留押金的举证责任和扣留押金的情形约定不明确的,建议在房屋交接入住时,由租赁双方共同对出租房及室内设施设备家具等进行仔细检查,填写物品交接清单并标明损坏状况等;记录好水电气表的数值,必要时拍照存证。

存在纠纷房屋

违法违规的出租房随时可能被相关部门取缔,如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的、存在违规改造的房屋、违章建筑、“群租房”等。“二房东”未经房主同意私自转租也可能会产生租赁纠纷。

承租人应注意查看出租房源有无合法来源证明;不要租住墙体倾斜开裂、电线私拉乱接、违规隔断、群租等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查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出租人是否为房主本人。出租人不是房东本人的,还要查看是否有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合租房屋的,要了解合租人的数量、性别、职业、生活习惯、联系方式以及水电气等费用分摊规则,并尽量将相关事宜写入租赁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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