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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出租房屋应注册并实名认证

上海特价房2018-04-02 10:41:08

  晨报记者 胡迎

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3月3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启动上线试运行,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首先从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入手,同时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今后,将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待该平台功能全部建成后,将逐步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同时为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集中备案便利;将逐步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共享,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还将逐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评价体系,使市民群众能在平台上“放心选房、放心选机构、放心选从业者”。

此外,为保证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同步成立了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市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将通过“962269”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设立专业服务窗口,为市民办理租赁合同网签提供线下服务。

为加快培育发展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便捷化服务,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稳步推进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政策问答]

●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有哪些功能?

答: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于2018年3月31日上线试运行,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运行期间先行提供以下功能:

(一)主体管理。租赁平台将通过对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平台用户入网认证,把好准入关;同时综合运用人脸识别和手机绑定等身份验证手段,对出租人、承租人和经纪人等各类人员身份进行实名验证。

(二)房源发布。租赁平台依托住房租赁机构自我规范和管理部门房屋数据核验,确保平台“发布房源真实、发布人身份真实、发布行为真实”,把好房源关。

(三)合同网签。租赁平台将以合法合规为前提,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网签服务,把好网签关。

租赁平台一期还将引入法律、金融、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为社会提供住房租赁服务资讯。待租赁平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将按照分期开发,逐步完善的原则,逐步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同时为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集中备案服务,还将陆续推出相关公共服务配套功能和信用评价功能。

●哪些租赁房源可在平台上发布?

答: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以合法合规为前提。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应当与出租人签订委托出租协议,验证出租人身份信息及相关住房权属证明,应当对在平台上发布租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负责;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如何在平台上申请发布房源信息?

答:对于规模大、信誉好、具备信息化等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批量对接房源信息,符合租赁平台房源信息发布规则的,即时对外发布;经备案认证的其他经营主体通过房源核验后,可在租赁平台上申请发布房源信息。个人自行挂牌的,经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并核验房源信息后申请发布;此外,个人还可携带身份证明及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开设的服务窗口,申请核验后,代为挂牌发布房源信息。

●如何在平台上进行网签?

答:租赁双方达成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在租赁平台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签订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供租赁合同网签服务。

●如何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答:租赁当事人网签租赁合同后,目前仍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持相关材料,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待平台系统功能开发完善后,将逐步实现网上登记备案。届时,租赁当事人需要纸质证明的,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对于经平台认证的住房租赁企业,可直接前往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申请集中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为何要在平台上网签?

答:住房租赁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后,网签租赁合同信息将逐步与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积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数据共享,减少市民重复提交办事材料,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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