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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会转正!真的假的?

地经 2017-09-04 16:38:44

地产中介鼓吹小产权房好处

7月下旬,住建部会同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这是继2016年国办39号文之后关于租赁市场发展的另一个重大的“政策红利”。12座城市被选为成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在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时隔一个月之后,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北京租房新政策在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搭建便捷公共服务平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多方面予以细化规定。

随后,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在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政策的密集出台,让一些不安分的中介开始变得活跃起来,这次他们盯上了被边缘化的小产权房。而且他们的政策嗅觉异常灵敏,早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就已经开始大肆宣传小产权房的好处,并推出了一批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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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打政策擦边球的做法,相关监管部门是不能容忍的。7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对违法发布“小产权房”信息的中介机构及部分“小产权房”周边存在违规代理的中介机构进行排查,现场关停26家违法经营的中介门店。同时,约谈了相关网站和交易平台负责人。

然而,房地产中介是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的。就在“8.28”政策出台后,部分房地产中介开始拿着这个政策忽悠购房者,称小产权房要转正了,错过这个机会可能就要承担更高价位了,云云。

“8.28”政策显然没有中介人员所说的这些事情。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8月30日表示,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一个是依法依规,一个违法违规,不能混为一谈。

小产权房违法违规吗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即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还有一种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其中,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房地产市场专家也认为,将这个政策与小产权房转正挂钩未免太牵强了。这个政策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租房市场释放土地增量,以改变住房租售体系结构。

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可以给租房者以物美价廉的居住体验,而其所享受的“政策红利”则是小产权房无可比拟的。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不能把住房租赁和小产权房划等号。因此,小产权房转正之说仍然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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