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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后续:楼顶房屋产权合法 但不能以民宅出租

解放网  2015-06-17 06:36

[摘要] 在晨报关于长寿路393号昆仑商务中心“楼顶”,不但违建还违规出租报道刊发后,普陀区房管部门于昨天约谈了房屋所有人宋先生。

在晨报关于长寿路393号昆仑商务中心“楼顶”,不但违建还违规出租报道刊发后,普陀区房管部门于昨天约谈了房屋所有人宋先生。

经查实,其产权合法,但属商业性质,违章部分确系“二房东”所为,已承诺6月25日前自行拆除,主管部门将会协同街道安全办、消防等多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回访。

普陀区房管部门向记者介绍昨天的约谈情况。“房屋所有人宋先生出示了产证,确实是商业性质,产证上注明了顶楼平面1、平面2两个楼层的图纸。”从产证看,一楼面积300多平方米,二楼面积100多平方米。是开发商当时建造的。房管部门解释,产证所有人为三名自然人,并不属于单位。“至于具体产权人是通过购买、还是拍卖或者是转让等途径获得产权,房管部门并不掌握。但可以明确,该两层房屋是有合法审批、规划手续,属于合法主体。”

不过,由于产证属于商业性质,该处房屋并不可用于民宅出租,“只能租给他人作用房”。目前,房管部门已经敦促“二房东”立刻对房屋周边的违建进行自拆,在6月25日之前自拆完毕。对于房屋内租客也将逐步清退。“我们也会协同街道安全办、消防等多部门,定期检查、回访,确认其将房屋恢复原状及原有使用用途。”普陀区房管部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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