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对“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同样进行了调整。“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对“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同样进行了调整。“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此次国务院新出台的通知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佑威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黄志坚
对此,搜房时间采访到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黄志坚,他认为,此次国务院下发有关商品房预售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市场继续放量,增加成交量的作用,但总体来看,短期内仍难有较大突破。
在问及上海是否会执行时,黄志坚表示,现在还没有明确下达上海会执行的文件,但是如何后期确定执行,相信对上海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执行力及监管力度还是比较有信心的。而对于未来楼市影响,黄志坚表示希望开发商不要自乱阵脚,以稳重求胜为上策。
那么,这种变相放松预售监管对于二三线城市是否带来挑战呢?黄志坚肯定道,此次变相放松可能会导致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不力、预售资格审查不严格引起的房屋买卖纠纷等,甚至出现开发企业跑路等问题。所以落实好坏的关键取决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执行力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因此,必须制定并落实问责制,避免预售审批权下放被“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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